党委宣传部、图书馆关于“美在‘轻’春·留在轻院”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2025年03月25日 15:02  点击:[]

春风轻拂,万物复苏,学校的每一个角落都焕发出勃勃生机,或繁花似锦,或绿意盎然。在这充满希望的好时节,党委宣传部、图书馆邀请全体在校生共同参与“美在‘轻’春·留在轻院”作品征集活动。让我们一起用镜头捕捉春天的魅力,定格那些温暖、美好与积极的瞬间。

一、活动主题

美在“轻”春·留在轻院

二、活动时间

20253月264月21日

三、征集范围

全体在校生

四、活动要求

(一)征集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镜头:

校园场景:学校里的建筑、景观、人物、光影等任意春日场景。

人物特写:师生笑脸、专注神情等,讲述他们与春天的故事。

校园文化:二十四节气、文化标识等,记录传统文化在校园里的生动实践案例。

(二)作品类型

1.摄影:单张或系列作品均可。系列作品视为1件作品,不超过6张。以图片文件提交,格式为JPEG

2.短视频:文件格式为MP4,画面清晰,声音清楚,内容配字幕,时长不超过5分钟(超出时长将取消参评资格)。为保证作品上传顺畅,文件建议不超过600MB。

五、征集要求

1.作品须为原创,作品内容须紧扣主题。内容积极向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参赛作品数量不限。作品仅可作视频、照片类作品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

3.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主办方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所获奖项的权利。

4.严禁剽窃、抄袭。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

5.参赛作品一律不收参赛费用,不予退稿。主办单位有权将获奖作品用于以宣传为目的的发布、展览、出版画册及媒体等宣传用途。

六、评选办法

得分(100%)=线上评选投票(50%)+线下专业评选(50%)

七、奖励办法

本活动将评选出各类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并进行奖励。

凡参加本次活动者均可获得阅读积分5分。取得名次者将单独获得奖励积分,分别是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八、投稿方式

请将参赛作品以系为单位注明班级作品名称/类型、参赛者姓名学号等,见附表,于2025421日前发送至邮箱27849300@qq.com。

(邮件名称注明:美在“轻”春+系院)



党委宣传部 图书馆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