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积分包含借阅积分、活动积分、其他积分。是指将学生的借阅量、参加图书馆活动及志愿服务等转化为相应的分值。
一、适用范围
全体在校生
二、积分设置
(一)借阅积分
借阅图书1册记1积分(借阅72小时后显示积分),每次借阅不超过5册,大于20册只计册数不计积分,每月上限20积分。
(二)活动积分
凡参与图书馆举办的各项活动者均可获得5积分。
(三)其他积分
1.参与图书馆举办的活动获得一等奖者奖励积分3分,二等奖奖励积分2分,三等奖奖励积分1分。(“周周比”阅读达人奖励积分参照此奖励)
2.参加图书馆组织的各项(含全国、省、市)比赛者,凡参与者获活动积分5分。入围市赛得6分;入围省赛得10分;入围国赛得15分。
获得市赛奖项者奖励积分6分;获得省赛奖项者奖励积分10分;获得国赛奖项者奖励积分15分。
3.参与图书馆志愿服务活动加分项。(凡校级志愿服务可加分,其余活动不再享受此加分)
三、积分使用
积分可用于校级评优、置换综测分。
(一)校级评优:文明大学生、阅读之星等。
(二)综测置换:每学期开学后前2周集中兑换上学期积分,积分≥50分者方可置换综测分。
具体兑换细则: 50≤积分≤70分可兑换综测2分,71≤积分≤90可兑换综测3分,91≤积分≤110可兑换综测4分,111≤积分≤130兑换综测5分,131≤积分≤150兑换综测6分,151≤积分≤170兑换综测7分,积分大于170分兑换综测8分,兑换完成后将从阅读积分中扣除。(在使用积分一栏中可查看扣除的相应分数)
四、积分查询
积分可在“轻工在线--网上办事大厅--我的图书馆--我的积分”中查看详情。
五、工作要求
1.各系院上学期已推荐过一名教师作为阅读积分管理员,负责登录后台进行积分管理(本学期如有更改请及时联系图书馆)。积分管理员均有权限从后台导出本学期的阅读积分,可自行统计。积分计算需由阅读积分管理员操作完成。
2.统计完成后按照图书馆要求提供积分扣除明细表,图书馆将统一进行积分扣除。
3.根据学生工作处要求,兑换综测分值必须在系院内进行公示。阅读积分关系到每位学生的评优、综测等切身利益,请严肃对待。
本说明只用于2023-2024-2学期的阅读积分兑换,图书馆负责积分管理及组织实施的说明工作,最终解释权归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图书馆。
图书馆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