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工具书阅览室管理规定

时间:2022年01月06日 浏览人次: 来源:

为了更好地为学校教学和科研服务,确保工具书阅览室的正常使用,满足全校师生工作和学习需求,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本校教师凭本人借阅证(微校码)进入阅览室,不允许带包或其他书籍入内。

二、工具书阅览室内的所有书籍一律不外借,仅供查阅。如遇特殊需要,确需外出复印的,请到本室服务台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带出,并按时归还。

本校学生使用资料,须由专业教师带领,不得将资料带出室外。

三、工具书阅览室内须保持安静、清洁。请勿在室内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和纸屑等杂物;请不要在室内吸烟。  

四、室内请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手机转为静音状态,言行举止及着装要文明得体,维护场所环境,做文明读者。

五、读者应自觉爱惜图书资料,保证图书资料完好无损,请不要在图书资料上涂抹、勾画,如有污损或丢失,视具体情况按《图书馆图书资料管理规定》进行赔偿。

六、如部门在阅览室内进行研讨、开会等,须向图书馆管理员进行报备,通过后方可使用。

七、管理人员要加强工具书阅览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防火、防水、防盗等工作,下班前必须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八、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40   下午:14:00-17:00。

九、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切相关事宜由图书馆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