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自修室是学校为全体同学提供自主学习的重要场所,为了维护自修室正常的学习秩序,创造一个环境优美、整洁有序、文明健康的学习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自修室仅供本校同学自主学习使用,禁止校外人员使用。
二、自修室为学生学习场所,严禁在自修室内进行与学习无关的活动。
三、进入自修室后请自觉保持肃静,不要大声喧哗和交谈。手机需设置静音或振动状态、且不可在室内通话。
四、自修室座位随来随用,保持良好的自习秩序,不得以任何方式占座。
五、自习期间个人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学习结束离开或自修室关闭时做到桌椅上无任何物品,个人物品遗失、损坏,后果自负。
六、保持自修室环境整洁。不得在桌椅、墙壁、门窗等处乱写乱画乱贴;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不得随意在墙上张贴广告;不得擅自挪动自修室桌椅;不得在自修室内吸烟。
七、严禁在自修室内私自拉接电源,禁止在自修室内违规使用电器。
八、自觉遵守自修室开放时间,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九、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图书馆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