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必须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的制度。”在全国教育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构建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体系,着力培养大国工匠、能工巧匠、高技能人才。”在笔者看来,很有必要再次修订职业教育法,破解体制障碍,以适应数字经济变革,培养时代所需的高素质技能人才。
一是增加数字经济人才培养内容。修订版应设专章明确职业院校在智能制造、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的培养任务,并通过法律保障实施,推动职业教育与数字经济的深度融合。还需加强校企合作,鼓励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实现课程与岗位需求的无缝对接,确保教育与产业协调发展。
二是完善数字职业教育管理体制。从顶层设计推进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理顺中央与地方、行业与区域的管理职责,通过法律框架增强政府统筹和调节能力。探索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模式,鼓励多方参与决策,以法律保障合作,推动职业教育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
三是完善数字职业教育投入保障制度。建立动态财政专项经费保障机制,鼓励多方按比例投入,确保数字化职业教育的稳定发展,并推动社会力量通过多元化方式支持。修订职业教育法,注入法治动力,促进资源有效配置和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实现职业教育与数字经济的融合。
制定数字经济人才培养中长期规划
制定具有法律效力的中长期规划,明确发展方向,确保职业教育适应性与创新性,系统推进其与数字经济的深度融合。
一是明确数字经济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力争到2035年,基本建成数字经济主导产业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并结合数字经济发展态势,通过法律框架动态调整培养目标,确保其前瞻性。明确分阶段目标和节点,以法律保障规划落实,促进职业教育与数字经济的协调发展。
二是精准人才培养,优化职教体系以满足数字经济需求。明确人才供给数量和质量目标,细化数字经济各产业需求指标,是构建高效职业教育体系的关键,并需通过法律框架征求企业意见,确保政策与市场需求精准对接。重视复合型和创新型人才培养,以法律保障其发展路径,满足数字经济跨界融合需求,从而有效支持其持续创新与发展。
三是精准对接市场需求,优化职教体系以培养数字经济人才。改革专业设置和课程体系,重点发展智能传感、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工业软件等专业,注重实践教学和虚拟仿真,促进理论与实践融合,以适应数字经济发展。鼓励开设跨学科综合课程,通过法律保障实施,培养学生复合能力,满足数字经济对多元化技能的需求。
四是强化协同责任,推动职教与数字经济融合。压实高校、企业等主体责任,明确地方政府、高校、企业在课程开发、师资培训等方面的法定职责,形成协同格局。通过法律框架建立协调机制,加强沟通互动,确保职业教育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推动教育资源高效配置。
五是强化投入与监管,保障职教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统筹教学条件建设,持续加大硬件和数字化校园投入,通过法律框架加强资金监管,保障培养质量。科学制定中长期规划,为数字经济与职业教育融合提供路线图,确保行业获得稳定技能人才,助力高质量发展。
建立数字经济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标准
构建合理、透明、统一的多层级技能等级评价标准体系,以数字经济岗位能力为核心,是提升人才培养和产业发展质量的重要制度基础。
一是坚持科学性和权威性。借鉴国际先进理念,组织专家进行科学研究,确保评价体系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通过法律框架及时更新标准,以反映数字经济前沿要求,确保职业教育体系适应快速变化的产业环境。
二是体现开放性。推动评价标准的制修订程序公开透明,确保在法律框架下接受广泛参与和监督,借助互联网平台增强标准的民主性与科学性。强化标准的可操作性,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在职业教育与数字经济领域的规范执行,促进各方协同合作。
三是增强适用性。评价标准应兼顾技能培养与用人需求,通过深度校企合作实现教学与生产的无缝衔接。标准需具备前瞻性,以法律框架保障其适应技术更新,确保职业教育与数字经济协调发展。
四是注重系统性。通过综合统筹岗位要求、学习领域和职业路径,实现纵向技能等级与横向岗位的有效衔接。法律框架保障职业教育灵活性,解决当前人才培养问题并预留发展空间,以适应数字经济动态需求。
健全技能人才资格评价认证机制
通过法律框架构建数字经济技能人才评价认证机制,是提升人力资源素质和职业教育体系与数字经济需求紧密对接的关键。
一是优化布局,整合资源,扩大服务。优化评价认证机构布局,通过资源整合和共享机制提升运作效率,扩大服务半径以满足多样化需求,促进数字经济与职业教育深度融合。借助先进技术提升服务精准性,确保评价认证体系在法律框架下适应市场变化,支持数字经济持续发展。
二是统一标准,规范流程,提升效能与质量。统一评价认证标准,通过法律框架和标准化评估指标保障公正性和一致性,确保各方合法权益。规范操作流程和法律约束提升效率和质量,推动机构优化服务,确保职业教育体系与数字经济协调发展。
三是完善培训制度,推行多层次认证,确保合法合规。完善职工培训制度,通过法律法规保障培训计划的连续性和实施,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建立法律监督机制,明确认证机构资质和责任,确保认证透明度和公信力,促进职业教育与数字经济协调发展。
四是将认证结果作为职称和聘任的法定依据,确保有效性。将认证结果作为职称评审和岗位聘任的法定依据,通过法律条款明确其权威性,强化职业教育在数字经济中的应用。建立严格法律监督机制,确保认证过程公正性和结果可信度,推动职业教育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
五是依托法律探索多样化认证模式,精准评估技能,支撑数字经济。探索多种权威、规范的认证模式是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环节,支持数字经济发展需求。通过多样化认证形式,精准评估职业技能,依托法律法规建立标准化认证体系,确保合法性和透明度,为数字经济提供高质量人才保障。
六是探索技能认证与学历证书衔接,拓宽职业发展路径。探索技能认证与学历证书的有效衔接,通过法律框架建立互认机制,提升职业教育体系的灵活性和适应性。此举促进教育与产业深度融合,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构建政府统筹协调工作机制体制
构建统一法律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职责,确保资源配置和政策实施有效,以提升职业教育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的效率。
一是建立中央部委之间的协调机制。统筹产业政策、职业教育和人力资源部门,通过完善法律框架明确职责与权限,确保资源配置合法高效,促进职业教育与产业需求紧密结合。整合资源形成协同合力,以法律保障推动政策实施,助力职业教育在数字经济中的创新发展。
二是健全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协同联动机制。在中央统筹下,地方政府应制定区域特色政策,通过法律手段理顺管理体制,确保与中央政策有效衔接,促进职业教育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实现中央与地方良性互动需法律框架支持,并在职业教育中引入创新机制,以满足数字经济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
三是形成政府与社会力量的协同育人格局。加强政府统筹协调,通过法律框架整合社会资源,确保资源配置和政策实施的合法性与有效性。建立合作分工机制,引入创新实践,满足数字经济对多层次技能人才的需求,实现职业教育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
四是优化政府部门内部运行体制。完善职能体系和管理机制,通过法律手段厘清部门职责,消除职能交叉,确保政策执行的合法性与高效性。形成一体化工作合力,使职业教育适应数字经济需求,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
(本文来源:中国政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