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丝绸的特点

时间:2020年10月28日 浏览人次: 来源:

     汉高祖刘邦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地位,在施行减赋政策的同时,奖励农业生产,提倡食货并重,认为食货两者是“生命之本”。此时,重农派把蚕桑放到农业生产第2位,位于畜牧业之上,并以农桑为衣食之本。当时,各家各户“还庐树桑”,“女修蚕织”,栽桑,养蚕极为普遍,养蚕、缫丝、织绸已成为家庭妇女的主要手工业。当养蚕季节,政府也给蚕业生产者以一切方便,要求“蚕务之月,不闭四门”,以便于蚕农进出城门采桑养蚕。 蚕丝在两汉有着广泛的用途和较大的市场,并是城市手工业和农村家庭手工业经营的主要对象之一。因此,蚕桑生产在两汉的四百余年间 全国各地纵深发展,主要产地集中在今的山东、河南、陕西、四川等地,此外,河北、江苏、浙江、安徽也有所发展,且汉初发展到广东的海南岛,东汉时发展到甘肃和内蒙古。 山东的蚕桑,丝织业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在全国最有名,当时齐郡的临淄是全国丝织业的中心之一,《史记》卷129“货殖列传”记载:“齐鲁千亩桑麻”;“宜桑麻,人民多文采布帛鱼盐”。“其帛絮细布千钧,文采千匹”。《论衡》“程材”记载:“齐郡皆刺绣,恒女无不能”。当时山东出产的丝绸,远销西北各地,且为统治阶级服用丝绸的主要供应地。定陶(今山东定陶县)和亢父(今山东济宁县东南)的缣在东汉时已远销边陲。 河南在汉时,仍保持着蚕丝名产的传统,《盐铁论》“本议”所载:“……兖豫之漆、丝、絺、纻,养生送终之具也,待商而通,待工而成”。其蚕丝生产与山东并列,特别是陈留的襄邑“出文秀”,“俗织锦,钝妇无不巧”,丝织技艺竟达到家喻户晓的程度。襄邑的丝织品五色缤纷,极尽华丽的能事,一直到晋魏之时,都还保存着原来的风格。 故其特点可以用八字形容"色泽鲜艳,飞云流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