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美学属于社会科学的范畴,它与政治、法律、哲学、心理学、文学艺术理论、伦理道德、风俗习惯、宗教等有着直接的关系。服装美学还包含着科学、技术、经济学等自然科学。它是以真、善、美作为核心的。
服装美学形成于19世纪与20世纪之交。主要研究内容是服装与着装人、环境融为一体的综合美感效果。服装的综合美可概括为以下4个方面:
①个性美。是服装与着装人的性格、风度、爱好、志趣产生的美。
②流行美。是服装与着装人迎合时代精神和社会风尚产生的美。
③内在美。是服装与人的心灵、气质融合产生的美。
④外在美。是直接表露在外的美。
此外,还包括在上述4个方面美的作用下产生的美,如服装与身体辅成的姿态美;服装的结构线条与体型辅成的构成美;材料品质、组织、肌理辅成的材质美,服装颜色与肤色辅成的色彩美;造型、款式、纹样等产生的艺术美;工艺、技术等产生的技巧美;佩饰、配件衬托的装饰美;服装与帽、手套、鞋、袜穿戴物品形成的整体美;服装与人的长相及修饰打扮产生的化妆美;服装的功能与人的工作、环境、条件、工具、对象相适应的实用美。
中国服饰艺术是以独立的美学品格存在于世界文化宝库中的,因此,具有完全不同于其它国家、地区服饰艺术的审美特征。由于中国是作为“礼仪之邦”存在的,因此,讲究“以礼制天下”又是其最突出的特征。这一原则贯彻到服饰艺术中,就有了以等级秩序来规约人们日常服饰消费的衣规服制。衣规服制的存在使中国人的服饰艺术审美流露出很强的政治伦理功利色彩。也使中国服饰艺术的审美又具体表现出追求等级秩序之美、以“审善”掩盖甚至置换“审美”的倾向,表现出社会集体审美代替个性审美的倾向。